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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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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3-10-09    访问量 : 214
各学院(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而制定的课程内容体系、范围、进程安排、教学要求的基本纲要,是组织实施课程教学、进行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教师与学生教与学的科学、结构化的表述。优良的课程教学大纲是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的关键。为配合2013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2013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大纲应体现教学的服务性。充分体现为学生成才服务的思想。大纲要包括所有有关的课程信息,如课程的内容、安排、要求、进度时间、课程网址、邮箱等信息,方便学生与教师联系,教师在课外有指导、答疑的责任与义务。
2.大纲应体现教学的平等性。要把大纲视为师生之间的合同,大纲要引导学生养成主动学习的能力和习惯,引导学生提高对课程的认识和兴趣,提高学习效率与学习质量。
3.大纲应体现教学的民主性。教学及其管理的公开透明程度是体现教学民主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大纲要涉及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设计、课程考核等所有的环节与元素,公开教学活动的每一环节,如学生课程成绩的判定标准、如何评判、有哪些要求等都要明确具体。
4.大纲要体现教学的计划性。教师在制订大纲时,要对课程的教学进程作出合理的安排,明确教学进度、授课学时(含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等。
二、具体要求
1.本次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将对2013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全部进行修订。教务处对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大纲统一管理和印制,专业选修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学院管理印制。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负责修订,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2.课程教学大纲分理论课、有实验的理论课、实验(实践)课三种类型,理论课、有实验的理论课合订一本,独立开设实验(实践)的课程装订一本。
3.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需上传到“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目录下。
4.教师按照标准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完成的课程教学大纲需经课程组、专业、学院三个层面论证,最后经负责学院(部)的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
三、时间安排
课程教学大纲的收集整理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11月底完成印刷装订工作。学院上交的课程教学大纲需按2013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排列顺序整理,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两个文档。

附件:

1.理论课程(含有实验的理论课)教学大纲建议格式模板

 

  

 

                                    二O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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