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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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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浙江省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管办     时间 : 2016-11-21    访问量 : 186

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排,1124,省教育厅专家组将对我校开展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为更好地完成督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会议

(一)师范生培养质量汇报会

1.会议时间:1124 上午10:00-10:45

2.会议地点:行政楼212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校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2)人事处、学科办、教务处、学生处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3)经亨颐学院、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师范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以上人员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4) “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负责人(蒋永贵、肖正德、朱晓斌、马伟娜),以上人员由项目所在学院——教育学院、经亨颐学院负责通知。

(二)师范生培养质量座谈会

1.会议时间:1124 上午10:40-12:00

2.会议地点:行政楼317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教师发展学校代表2人,由教务处落实

2)教务处、学生处负责招生、师范生管理、就业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由教务处落实。

3)“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负责人(蒋永贵、肖正德、朱晓斌、马伟娜),以上人员由项目所在学院——教育学院、经亨颐学院负责落实。

(三)督查反馈会

1.会议时间:1124 下午14:30-15:00

2.会议地点:行政楼212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校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2)人事处、学科办、教务处、学生处主要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3)经亨颐学院、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师范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以上人员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4) “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负责人(蒋永贵、肖正德、朱晓斌、马伟娜),以上人员由项目所在学院——教育学院、经亨颐学院负责通知。

二、其他任务

因督查专家将对“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2015年立项时上交的《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任务书》和提交《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建设报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相关材料请于督查前完成,留存各学院,以备专家检查。

 

 

                                                         教务处

                                                     2016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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