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排,
一、工作会议
(一)师范生培养质量汇报会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行政楼212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校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2)人事处、学科办、教务处、学生处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3)经亨颐学院、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师范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以上人员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4) “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负责人(蒋永贵、肖正德、朱晓斌、马伟娜),以上人员由项目所在学院——教育学院、经亨颐学院负责通知。
(二)师范生培养质量座谈会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行政楼317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教师发展学校代表2人,由教务处落实
(2)教务处、学生处负责招生、师范生管理、就业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由教务处落实。
(3)“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负责人(蒋永贵、肖正德、朱晓斌、马伟娜),以上人员由项目所在学院——教育学院、经亨颐学院负责落实。
(三)督查反馈会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行政楼212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校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2)人事处、学科办、教务处、学生处主要领导,校办负责落实;
(3)经亨颐学院、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师范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以上人员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4) “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负责人(蒋永贵、肖正德、朱晓斌、马伟娜),以上人员由项目所在学院——教育学院、经亨颐学院负责通知。
二、其他任务
因督查专家将对“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2015年立项时上交的《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任务书》和提交《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建设报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相关材料请于督查前完成,留存各学院,以备专家检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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