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浙江省教育厅编写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内容
各学院(部)教授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含短学期〉)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包括以下三部分:
1、统计列入学校本部正式课表,且由教授本人系统完整讲授的课程(不含讲座、实习、毕业论文等);
2、统计列入钱江学院正式课表,且由教授本人系统完整讲授的课程(不含讲座、实习、毕业论文等);
3、教授参与市级以上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视同为本科生授课,课时纳入统计范畴,时间从2015年7月1日起计。
请各学院(部)汇总并填写《2015-2016学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和《2015-2016学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二、目的要求
本次统计工作目的是系统掌握我校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统计结果将直接用于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请各学院(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三、时间节点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请各学院(部)于12月5日之前完成数据统计工作,将材料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请保存为excel格式)。
学校汇总材料并审核后,将在教务处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并在校公开信息网对外公布。
联系人:教务处质量科柳春,联系电话:0571―28865843,电子邮箱:hsdzlk@163.com。
附件1:《2015-2016学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15-2016学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