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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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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发展学校申报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管办     时间 : 2017-05-04    访问量 : 951

各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学院:

为进一步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发展学校,服务我校师范生人才培养,现决定开展新一轮教师发展学校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要求申报的中小学校具备完备的教师发展学校规划,师范生实践指导经验丰富,指导教师队伍强大、合作意向强烈,并能保证实习生实习期间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12节。

2.优先支持能提供我校实习生和指导教师住宿的中小学校进行申报。

3.优先支持具备良好合作基础,已经开展教育实习实践及其他领域合作的中小学校进行申报。

4.本次申报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每个师范专业根据专业需求,可申报1-2所中小学校,其中人数较多的专业可增加至3-4所。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联络中小学校的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填写《申报表》,根据表格要求,提供申报学校的详细信息。

2.经申报中小学校同意,并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3.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同意的中小学校,纳入我校的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名单,并报中小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

4.签署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三方合作协议。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前,在截止日前,请各学院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稿一并上报至教务处教师教育管理办公室。

2.本次申报成功的教师发展学校纳入本年度业绩考核范围。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校申报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校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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