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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行2019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务科     时间 : 2019-04-15    访问量 : 442

各学院(部):

2019年季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规范教材各项管理工作,保证我校秋季开学后各类教学用书的及时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及要求

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8〕22号)相关条款执行。详见附件1。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人文社科类学院的相关专业课程和通识课程,如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2.新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更换教材,由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或课程组)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新教材样书或编写大纲经学院(部)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定、学院审批后方可使用或更换,申请表学院留存。

3.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印影版或复印资料),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和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要全面审查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并形成书面使用审查意见,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4.校内自编教材除列入国家、教育部、省级规划或重点教材外,应适当限制使用。如需选用,须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对教材的政治性和思想性、院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对教材的学术性和先进性进行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选用。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自编教材(学习材料),均不得列入教材选用计划,严禁向学生擅自推销自编教材。

三、教材订购说明

1.学生在选课期间可自主选购教材,教材由学校按照学生选教材数量进行征订。各学院(部)应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强调课程学习中必备至少一本教材的要求,并通知学生及时在教务系统中确认自己所选教材。

2.各学院(部)应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切实制定好教材的订购计划。如所需教材未列入书目,请在系统内自行输入准确的书名、作者、版本、出版社、书刊号、获奖情况及教师用书数量等,请勿使用简称或缩略语。

3.加强对教材的计划管理。学校规定凡开设课程原则上都需要有教材或讲义,如无则需注明原因并报教务处审批。

4.各学院(部)要及时将审批后的《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中有关信息输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时间截止为2019510,系统会自动生成《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在核实无误后由分管教学领导和教材管理员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9517前报教务处教务科(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到351042916@qq.com。教材如有修改须及时在系统中更正教材信息。

5.加强对讲义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学院要严把讲义审批和领用环节,要有专人负责讲义的印刷事宜。

6.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谢晓芹;联系电话:28862270。

附件:

1.杭师大教〔2018〕22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学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申请表



                                             教务处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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