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要求,现对2018年立项的校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杭州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因2018年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已完成验收,此次验收不含省级教改项目的。
二、验收程序和要求
1. 项目自评
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认真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各项目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或《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基于该项目发表的论文、出版教材或成果专利等成果支撑材料,如无以上成果需提供一篇可编入学校教改论文集的教改论文,学院审核后填写《2018年校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
2. 学院(部)检查验收
学院(部)应组成专家组对本院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一般为5人以上(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以答辩会评方式,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开展情况、项目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实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填写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审表》。
3.验收结论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学院\学校总项目数的20%;无特殊情况未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结项验收工作,于2021年1月11日前报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电子稿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一式二份至教务处,其中附件4材料需同时提供支撑材料电子稿或教改论文电子稿。
联系人:叶慧伶; 电话:28861390; 地址:行政楼332室。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专家评审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