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积极组织开展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并为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活动,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杭师大[2008]1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度的学科竞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竞赛项目由文件规定的学院(部门)承办(详见附件1)。各承办学院(部门)应根据该项赛事的章程、认真填写本年度的《学科竞赛项目工作计划书》。
2.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扩大学生受益面,并提高学科竞赛的水平,各学院(部门)可举办校级学科竞赛。校级学科竞赛项目的设置由学院(部门)提交《学科竞赛项目工作计划书》,校竞赛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3.承办学院(部门),应指定1位领导负责,要强化学科竞赛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力求规范,并保障竞赛的公平公正。学院(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学科竞赛氛围。
各承办学院(部门)将填写完成的《学科竞赛项目工作计划书》(附件2),于3月26日(周五)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jwc-sjjxk@163.com。
附件:竞(2010)4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doc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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