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2009级本科生修读副修专业报名通知
学校2010-2011学年面向本科生开设副修专业的报名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08级、2009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修读条件:
1、前几个学期(含本学期)主修专业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2.5分以上(含2.5分)。
2、申请修读副修专业必须跨专业(知识产权和法学不能互修)
3、每生只允许修读一个副修专业。
三.副修专业计划:
见附件1【200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附表《辅修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表》
四.教学安排:
副修专业修读分为单独开班和跟班修读两种形式。凡是副修学生报名达40人以上的单独开班,授课时间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副修学生不足40人取消单独开班,学生可以自行选课、跟班听课。
五、具体流程:
1、学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2、学院录取时间:
3、学生录取查询时间:
4、学生选课: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在第二轮网上选课时间内进行【跨专业选课】--》【副修专业选课】,辅修课程可在个人课表中查询。
5、当副修专业不能单独开班,学生欲修读不单独开课的副修专业,可以自行选课、跟班听课在第二轮选课时间内【跨专业选课】,按规定修读完成教学计划中指定的课程或规定学分后,由本人提出向开课学院申请,经开课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发给相应证书。
6、副修专业计划等问题请咨询副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科,选课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28865130叶,28861390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