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听课制度是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督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听课制度的执行力度,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杭师大〔2010〕192号)的要求,学校于本学期初布置了全校范围相关人员的听课任务,现对听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学院(部)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受培养青年教师、学院教学督导。
二、上报时间
学院(部)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并将《杭州师范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和相关人员听课记录本于
三、检查安排
学校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与核实工作,检查结果将以实名形式向全校公布。同时要求各学院(部)对本院教师的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向全院(部)公布。
联系人:赵娜、章瑞智,联系电话:28865843、28865679。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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