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实验室(中心、基地):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实验室(中心、基地)的功能,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08]47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中心、基地)教师、学生均可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申报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2),于
2.申报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必须是实验课以外的,是实验课内必做实验项目的延续和提高。
3.实验室开放项目可利用学期中的课外时间及短学期进行实施,实施时间从2011年3月开始,拟定于2011年11月中旬之前结束。
4.为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 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二级管理。学校下达项目数与经费额度范围(附件1),学院组织立项审核,填写《 学院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一览表》(附件3),并于
5.学院应及时公布立项项目及招收学生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应于
6.实验室应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及各项管理工作,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附件5),于
7.实验室开放项目的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招生情况,制订具体的项目任务书,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任务书》(附件6),于
8.相关学院教务科将汇总后的《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任务书》于
实验室开放为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提供了平台,也是学生获取Ⅱ类学分的一种途径。请各学院、部门及实验室(中心、基地)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并加强过程指导与管理。
附件:
1 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分配数量一览表
2 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3 学院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一览表
4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
5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
6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联系人:孟斐宇、黄艳
联系电话:28865800、28865145
二O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