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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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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1-03-01    访问量 : 171

各学院(部门)、实验室(中心、基地):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实验室(中心、基地)的功能,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08]47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中心、基地)教师、学生均可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申报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2),于201139(周)之前交给相关学院。

2.申报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必须是实验课以外的,是实验课内必做实验项目的延续和提高。

3.实验室开放项目可利用学期中的课外时间及短学期进行实施,实施时间从20113月开始,拟定于201111月中旬之前结束。

4.为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 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二级管理。学校下达项目数与经费额度范围(附件1),学院组织立项审核,填写《         学院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一览表》(附件3),并于2011316(周三)之前与《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一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含辅助人员)津贴不在本次下达经费内开支,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含辅助人员)指导实验的工作量将以工作业绩点形式核算下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

5.学院应及时公布立项项目及招收学生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应于2011323(周三)之前向开放依托实验室提交《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附件4)。

6.实验室应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及各项管理工作,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附件5),2011330(周三)之前交学院教务科

7.实验室开放项目的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招生情况,制订具体的项目任务书,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任务书》(附件6),于2011330(周三)之前交学院教务科。

8.相关学院教务科将汇总后的《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任务书》于201147(周四)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实验室开放为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提供了平台,也是学生获取Ⅱ类学分的一种途径。请各学院、部门及实验室(中心、基地)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并加强过程指导与管理。

附件:

1 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分配数量一览表

2 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3         学院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一览表

4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

5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

6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联系人:孟斐宇、黄艳

联系电话:2886580028865145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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