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实验室(中心、基地):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立项工作的通知》(杭师大教[2011]4号)文件精神,经师生的积极申报,学院(部门)、实验室(中心、基地)审核,最后确定86个项目为2011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详见附件)。
请学院(部门)、实验室(中心、基地)抓紧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并将《杭州师范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任务书》汇总后,于4月7日(周四)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学院(部门、实验中心)应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08]47号)加强对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的记录。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记录本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科教学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