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43号)文件规定,学校对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进行了改革。为了能够更好接轨新旧评价指标体系的网络评价工作,学校决定在学期中期对新本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学院核对教学任务,确保系统与实际一致
时间:
核对内容:核对本学期已落实的教学任务,确定实际上课教师, 如实际上课教师与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内容不一致,请务必在系统中的“智能排课”下的“换教师、起止周、周次”里将教师职工号和姓名同时更换。保证教师不漏、不多、不错,保证教学任务的准确性,保证每一位上课的老师都能得到学生的评价。
二、 组织学生对本科课堂教学进行评价
时间:
操作步骤: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hznu.edu.cn),点击“学生选课”,进入“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栏目,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三、 教师查看测试结果
时间:
操作步骤: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hznu.edu.cn),点击“成绩录入”,进入“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点击“信息查询”,“学生评教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各课程成绩及评语。
四、 相关说明
学生网上评教的信息与结果,对于教师及时获取学生对其教学的反馈,并根据学生的需求、意见与建议调整教学内容与方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本次评价成绩不作为教师本学期最终的评价成绩,仅作为促进教师根据学生的需求,适时进行教学方式、方法调整的参考。
请各学院(部)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若在测试过程发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赵娜、童彤,联系电话:28865843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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