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73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并且已获得省教学名师奖。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候选人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二)“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三)在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
三、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于
附件: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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