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听课制度是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督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听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我校的听课制度的相关要求,以配合期中教学检查。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范围的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各学院(部)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院督导,受培养青年教师;
二、时间:各学院(部)于
三、检查安排:学院组织安排对本学院教师进行听课情况的检查;学校教务处根据学院自查情况对各学院的听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检查结果将以实名形式向全校通报。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325室,联系人:赵娜、童彤,联系电话:28865843;28862865)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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