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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国家级水平培育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1-07-05    访问量 : 153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国家级水平培育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认真落实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内涵建设,深化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能够在精品课程建设、双语示范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省级及以上培育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国家级培育项目要以坚持教育创新,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紧密结合学校建设一流综合性大学的目标和定位,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本次培育项目以争取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双语示范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为目标展开,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的总体目标思路,加大培育力度,培育一批达到省内乃至国内一流水准的成果。
三、立项范围
1. 在已有的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和第一批“攀登工程”培育项目中遴选50门,以国家级精品课程水平建设,建设周期2年,每门资助5万,分两次下拨经费。
2.在校级双语示范课程和双语教学水平较高的、前期基础较好的双语教学课程中遴选20门,以国家级水平建设,周期2年,每门资助5万,分两次下拨经费。
3.在原有校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第一批“攀登工程”培育项目的基础上,遴选10个作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培育,培育周期2年,资助经费10万,分两次下拨经费。
4.在省、校级重点建设教材和第一批“攀登工程”培育项目中遴选20部,以国家级规划教材水平建设,周期2年,每部资助5万,分两次下拨经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遴选,第一批“攀登工程”已经在建的培育项目都在本次遴选范围内,需经各学院评估合格后重新申报。
四、申报方法及程序
1、各类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需为我校在编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必须是项目实施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建设工作。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与学校已立项各类项目在内容上简单重复、无新突破的申报项目,本次不予推荐。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填写申报表(附件1、2、3、4),交学院初审,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于2011年9月6日前将申报表一式四份、《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国家级水平培育项目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请至以下邮箱:jxk@hz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名单。
4.对立项建设的培育项目,采用滚动淘汰制,根据培育项目的年度进展情况淘汰一批。同时,挖掘一批有潜力的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二批经费待中期检查通过后再下拨。如中期检查不合格,则不再下拨资助经费,并终止该项目建设。凡中(终)期检查不合格者,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
 
 
教务处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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