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务科: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学实践活动计划申报在各学院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下已完成,请各学院按照计划认真落实。因考虑到很多教学实践活动安排在短学期进行,因此,本学期学校下拨的经费已占了预拨经费的95%以上,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总体教学需要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经费本已下发学院)。
为加强教学实践管理,促使教学实践活动,(专业见习、教学实践、教学考察等)有序进行,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任务要求,填写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实践计划安排汇总表》(附件1)。表格完成后请于6月15日(周三)前将纸质稿盖章签字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 383568298@qq.com。
学院要根据教学实践计划安排(含专业见习),组织教师按项目填报《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实践计划书》(附件2),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实践总结本》(附件3)。计划书应于教学实践活动开始1周前、总结本于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1周内将纸质稿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