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学科竞赛是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指标,也是本科教学创一流工作的重要抓手。为了充分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推动我校学科竞赛更快更好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杭师大〔2011〕92号)和《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实施细则》(杭师大教〔2011〕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度的学科竞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竞赛项目由文件规定的学院(部门)承办(详见附件1)。各承办学院(部门)应根据该项赛事的章程、认真填写本年度的《学科竞赛项目工作计划书》。
2.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积极性,扩大学生受益面,并提高学科竞赛的水平,各学院(部门)可举办校级学科竞赛,为参加省级竞赛打好基础。
3.承办学院(部门)应指定领导负责,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要强化学科竞赛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力求规范。学院(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学科竞赛氛围。
各承办学院(部门)将填写完成的《学科竞赛项目工作计划书》(附件2),于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附件2:学科竞赛项目工作计划书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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