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项目组负责人:
为配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确保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的质量,及时总结成果,决定对我校2010年及以前所有立项的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一类、二类)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范围
2009年及以前立项的教改项目(包括一类、二类)尚未结题的,均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2010年立项的教改项目(包括一类、二类),已完成的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未完成的均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检查依据与标准
(一)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
(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
三、检查办法与程序
学校将在5月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教育厅将在6月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6月底前对所有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009年及以前立项的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结题;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教育厅将收回该项目的立项,并规定今后该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的教改项目,并减少项目主持学校申报新教改项目的相应名额。
2010年立项的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到规定结题时间后,可申请结题;已完成的申请结题验收合格后,可提前申请结题。没有经过检查的教改项目不予结题。
四、材料上报
(一)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二)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三)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总结(不少于5000字)。
(四)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总结(不少于3000字)。
请各项目于4月30日前将上述资料以及必要的支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jxk@hznu.edu.cn。联系人:徐春梅;电话:28862871。
附件:
1.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关于做好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