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按类招收本科学生专业确认及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2010]213号)文件精神及201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要求,经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学院预录取、公示等程序,现将2011级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布。自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起,分流学生即到相应专业班级学习,请有关学院、部门做好教学安排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教务处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