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教改项目的管理,保证教改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培育教学成果,现对校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第七批教改基金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对校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对校第七批教改基金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检查办法与程序
(一)各项目组提交中期检查、结题材料
1.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立项项目需认真总结本项目组第一阶段(自批准立项至2012年4月)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改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与阶段性成果,研究落实第二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的实施计划(任务落实至项目组每一位成员)。
2.第七批教改基金立项项目需对近二年的研究与改革实践成果进行总结,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改基金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第七批)》。项目改革与研究代表性成果材料含项目成果目录、项目改革与研究报告、有关研究论文、调研报告、课程体系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新编教材讲义、多媒体课件、教学管理软件设计与制作、网络课程资源制作、实践试点成效等有关材料与成果(具体实物性成果材料均存放学院,以备学院初审和学校验收组审核)。
3.各学院组织力量对本学院承担的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6月15日之前将有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23)。具体上交材料如下: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立项项目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教改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四份);第七批教改基金立项项目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教改基金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经费本、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xk@hznu.edu.cn。联系人:徐春梅,联系电话:28862871。
(二)学校检查验收工作
校教务处对项目组提交材料予以审核;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校专家检查验收小组,并于6月下旬对教改项目进行验收(鉴定),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1.审核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立项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审核各第七批教改基金立项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检查各项目实施预设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检查项目经费是否合理开支。
2.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均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专家检查验收小组听取各项目组负责人对项目改革研究工作的简要汇报。PPT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凡属教学与管理软件(系统)设计制作、网络课程资源制作等方面的教改项目成果必须在项目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演示。学校将对具有创新精神、特色亮点、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予以推广交流。
(二)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立项项目检查第一阶段建设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况核拨第二阶段项目经费。
(三)凡经校结项验收组评为“合格”的教改项目,统一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教改基金立项项目合格证书》,对合格项目中被评为“出色完成”的项目组及管理工作良好的学院(部)将酌情给予奖励。凡经第七批教改项目未能如期结题或被评为“不合格”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的,学校将视实际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撤销立项或追回经费等措施,项目组所在学院(部)在今后的项目申报中也将受到限制。
附表:
1、《杭州师范大学教改基金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第七批)》
2、《杭州师范大学教改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
3、《杭州师范大学第七批教改基金立项项目一览表》
4、《杭州师范大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专项立项项目一览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