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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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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2-09-14    访问量 : 132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09号)文件,我校被确定为参加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为做好201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下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二、项目保障

1、“大创”项目,省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学校将按1:2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

2、参与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项目组取得的成果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师大〔2012127号)给予奖励。

3、校内各种层次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基地、图书馆及院系的资料室应对项目开放并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空间。

 

    三、申报要求

“大创”项目申报对象为,对专业实践训练、科学研究发明和创业实践训练有浓厚兴趣并且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大二、大三学生,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大创”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一般组队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要求有专业导师指导,有低年级学生参与,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完成项目实施全过程。

申报项目至少有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指导,同时鼓励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和实施方案。

此次我校共有25项“大创”项目名额,原则上,各学院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各推荐1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并签署学院评审意见,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并与申报表一同报至教务处318室。

    3、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终审,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925

各部门联系人如下:

教务处:孟斐宇,联系电话:28865800,邮箱:mfy_0122@126.com

    

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级别高、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要发动教师特别是教授、博士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教务科与团学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学生申报项目。同时,学校将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纳入学院的教学考核,请各学院依托此次项目申报,积极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推动我校实践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创一流。

 

 

                                       教务处

学生发展与服务部

团委

201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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