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一)学院自查
1. 教学秩序。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教师遵守上下课时间情况,以及本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审核情况及课堂教学情况。
2. 课堂教学质量。主要检查课堂教学质量,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系内教师之间听课情况。
3. 教学档案、教学文件。主要检查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本次档案检查的重点是试卷档案。各学院(部)
4. 实践教学。主要检查实践教学实施情况,实习文件是否齐全、实习地点、实习时间是否保证、指导教师是否到位等。
5. 青年教师培养情况。主要检查已培养青年教师的上课、受青年教师的听课、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6. 师生座谈会。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反映情况。
(二)学校检查
1. 分组听课。校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到教学一线了解学院的教学运行及师生的教学活动情况。
2. 教学质量检查。加强对青年教师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较差的教师的教学检查,对各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情况,各学院(部)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 师德教风情况。对教师的调课、缺课及迟到早退、教学规范、课堂管理、仪表仪容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4. 学业质量检查。各门课程期中考核可结合期中教学检查,采取随堂考核方式进行(可采取开闭卷测验、专题报告、调查报告、小论文等多种形式),其中闭卷测验每一专业、年级控制在3门以内,由各学院教务科协调安排。
5.实践教学检查。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学生专业见习、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组织及基地的建设情况;实验教学日常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
6.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各学院认真总结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中好的做法,开展一些教研活动推广教学经验,提升教学水平。如学校组织开展教学论坛、优秀观摩课、优秀教案比赛等系列教研活动,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完成观摩课的开课和听课任务,促进教学交流。
三、检查形式与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学院(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督导将通过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教学运行情况。
各学院应组织院领导班子、系(教研室)主任深入教学一线,对上述内容逐项检查,有侧重地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要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有关表格,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其它
各学院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并收集好其它基础材料(见附件1),于
附件:1.座谈会记录卡、杭州师范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