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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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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2-11-14    访问量 : 182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Ⅱ类学分管理规定,现就2011-2012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审核及2013届毕业学生的申报审核流程如下:

一、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审核流程

1.本次审核2011-2012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具体时间为2011912012831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由学院认定学生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等);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5.职业资格证书。由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6.科研训练。学年论文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选题及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挑战杯或学生科研项目由学生科研工作联系人根据立项与结题情况进行审核。

7.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学生的参与的态度及效果进行审核。

8.各项目审核后,填写《Ⅱ类学分统计表》(附件1),并附该项实践活动的计划、总结与学生成绩等材料,由学院负责汇总,于1219(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计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hsd_jwcsjk@163.com

9.教务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和学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数据转入管理系统。学院可以通过系统用户查询,学生可登陆选课网页在“活动报名”目录下进行查询。

学院应重视Ⅱ类学分管理,平时创造有利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申报时给予有效的指导,并严格按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二、2013届学生毕业审核要求

学生应通过各类课外实践教学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获取多种类别的Ⅱ类学分。毕业审核时,对Ⅱ类学分的组合规则为:①必须要有第1类专业见习学分,至少2学分;②至少获取三种不同类别的学分;③从督促学生能力多方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对较易获得高学分值的第7类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稍作限制,毕业审核的8学分中最多计2个学分,其余学分只作记载。

各学院应做好2013届学生Ⅱ类学分的预审核,对尚未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学生,给予预警,并积极督促学生获取Ⅱ类学分。

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28865145

附件1《Ⅱ类学分统计表》

 

 

杭师大教务处实践科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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