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1]78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对2012年获得的各类教学建设成果进行汇总与奖励。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度获得的各项教学建设成果,具体要求与标准详见杭师大[2011]78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2年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及优秀教师奖不需要学院统计,本次仅统计教学研究论文、学院主办的国际性教学与管理研讨会、由国务院各部委及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的规划教材项目。
2.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0日期间的本科教学成果。
3.请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汇总,将汇总表连同论文、证书、证明、教材等原件一并报教务处(无原件概不受理),学院主办的国际性教学与管理研讨会需提供会议的相关资料与说明,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4.教务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放奖励。
(联系人:金洁洁、徐春梅,电话:288651159)
附件:2012年度本科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