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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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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学管理岗位奖励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综合科     时间 : 2013-04-24    访问量 : 131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杭师大[2012]13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就落实有关教学管理岗位奖励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管理岗位奖励为体现重要岗位职责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聘用在教学管理岗位并履行本科教学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教学管理岗位奖励标准根据教学管理岗位工作年限、岗位职级、学历职称和考核结果等综合条件确定,符合多项条件者就高。其中工作年限以2007年岗位聘用起计,教务科长和教务职员及综合考核结果由教务处根据岗位聘用结果、科室实际分工和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认定考核。

三、符合条件的教学管理人员向教务处申报,经教务处考核认定后报人事处按统一的等级标准下拨岗位奖励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根据二次分配办法规定的相应岗位标准奖励至个人。

四、20133月进行首次申报,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自发文之日算起,从201210月起实施奖励。经审核,首次共有28位教学管理人员符合相应条件(附表),请相关学院和部门及时落实相应奖励。

联系人:教务处 柳春,28868277

        人事处 杨鸿,28867732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人事处

                                   2013年4月23


附表

2013年首次教学管理岗位奖励认定名单

序号

 

单位

认定条件

奖励待遇

1

章瑞智

教务处

教学研究科负责人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六级职员

2

 

阿里巴巴商学院

具有副高职称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副高就高

3

魏翊荣

护理学院

4

王文君

美术学院

具有中级职称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中级职称就高

5

李淑华

政经学院

6

 

国服学院

7

崔姝晗

护理学院

8

 

教务处

9

王红霞

招生办

10

黄艳娟

教务处

11

傅晓敏

临床医学院

12

席卓羚

教务处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满一年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管理八级

13

姜琼玮

外国语学院

14

 

国服学院

15

 

初教院

教师转岗为教学管理人员

岗位津贴高靠一档之差额补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16

陈建民

生科院

17

 

健康管理学院

18

叶坚琳

音乐学院

19

 

理学院

教务科长满4

奖励性绩效工资上浮10%

20

张玲娣

美术学院

21

潘云翔

外国语学院

22

王胜平

教科院

23

黄超翔

经亨颐学院

24

 

阿里巴巴商学院

25

尹红英

教务处

26

 

阿里巴巴商学院

教务职员(相当于管理七级)满4

奖励性绩效工资

上浮5%

27

 

材化学院

28

顾秀娟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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