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促进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崇术重教等优良校风的形成,学校决定开展校第二届“教学名师”、第十三届“教学十佳”、第六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校教学名师4名,校教学十佳10名,校教坛新秀10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校教学名师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课程教学的具有教授职称的在编教师。已获得教学名师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条件。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学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长期承担本科及通识课程教学任务,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基础课程的教师优先。
(二)校教学十佳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课程教学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近三年内已获得过教学十佳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能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突出,教学工作考核成绩优秀,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范。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效显著。参评教师是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负责人。
(三)校教坛新秀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课程教学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评选条件。参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学生授课。近3年连续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且近3年每年主讲全日制学生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参评教师应至少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一项。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个人申报和初步推荐工作,并结合教学考核和平时师生反映,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人,组织推荐材料;
(二)各学院(部)推荐校教学名师、教学十佳、教坛新秀候选人各1名;
(三)学校将对学院(部)推荐人进行参评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学校召开评选会议评出校教学名师、教学十佳、教坛新秀, 并将评选结果公示。
四、评选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
(二)学校评选。学校将在6月组织评选会议。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教学评优推荐表
2.校教学名师、教学十佳、教坛新秀候选人汇总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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