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综合通知 > 通知

关于我校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安排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3-06-04    访问量 : 84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我校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将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现将项目中期检查阶段的相关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63-2013614

二、检查程序

1、各项目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中(P36-38)关于各类别项目中期检查的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书》(见附件),制作项目中期检查PPT,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意见,将打印稿、电子稿交学院教务科。

2、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大创项目专家小组成员对本学院的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在《项目中期检查书》上填写院系专家组意见。

3、项目组携带中期检查PPT、已填写院系专家意见的《项目中期检查书》打印稿一式三份和《项目记录册》,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学校答辩初步定在614日,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知,答辩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答辩安排如下:

1)汇报项目情况,时间6分钟。项目负责人利用PPT进行汇报,陈述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研究情况、中期阶段性成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期工作计划等,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回答评委提问,时间4分钟。准确地理解评委提出的问题,回答具有针对性。

三、其他要求和事项

1、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和指导教师积极参加项目答辩。

2、原则上要求已推荐成为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项目组都要观摩本次答辩,欢迎拟申报校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的同学观摩答辩。

3、请学院和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学院调整后,有部分项目的学院归属有调整,请相关学院做好事务对接工作,若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28865800mfy_0122@126.com)。

4、由于学院调整,4月份上报的各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的名单需做相应调整,请各学院在原有名单基础上对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填写表格(附件),电子稿与打印稿于614日前一并上交,无须调整的请告知实践科。

5、各学院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高度关注本学院项目的实施情况,提供有力的软硬件环境,同时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中的要求(P33-35)做好项目来源信息、教师情况、项目成果、项目政策等信息的收集工作,在项目结题时,学校将专门组织对学院开展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进行专题检查。

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科

20136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