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级别培育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对立项在建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公布国家级水平培育项目的通知》(杭师大教〔2012〕15号)中公布的2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附件1)。
二、检查要求
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建设要求在原省市级精品课程建设基础上进行转型升级,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进行建设,课程资源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附件3)建设。各课程须根据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对照项目申报书及建设进度进行自查。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对一年来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提交自查分析书(附件2)。
2、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程序包括:
(1)专家对各精品课程的网络资源(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进行检查。课程资源要求系统、完整、丰富。
(2)专家审阅各课程的中期检查材料。
(3)专家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和实施情况。
3、根据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各课程中期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是否下拨第二批建设经费的依据。
四、材料递交
各学院请于9月20日前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备案,电子稿发送至hsdjxk@126.com.(联系人:徐春梅;联系电话:28862871)。
附件1: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一览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自查分析书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4: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附件:国家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中期检查通知6.26.doc
教务处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