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精神,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推进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立项主要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三、立项名额
从2013至2016年,我省将每年启动实施1000项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2013年度我校可推荐申报名额为18项(见附件1)。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并经校内公示审核后,按项目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四、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立项项目学校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项目需有一定基础,已被校级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申报。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项目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于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
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附件:附件1: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xls
附件3: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