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是推进专业办学与行业发展紧密对接的重要举措。近些年,各学院积极探索和不断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保障了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随着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已有的校外实践基地已不适应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工作,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平台建设,现决定对教学单位已有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重新梳理调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教学单位依托校外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资源,派出我校非师范本科学生开展实习、实践、研习、见习等实践教学工作,并正式签订协议或口头约定但未签订协议的各类实践教育基地。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实践教育基地名称、合作时间或签订协议时间、面向专业等,详见附表。
三、调查时间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以本次工作为契机,根据本学院的专业建设及实践教学需求进一步梳理现有的校外实践基地,统筹考虑基地的建设与利用,原则上将条件差、利用率低或名存实亡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专业受益面广,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基地要履行续签手续,并从中遴选出基础较好,覆盖专业较多的基地,重点建设,同时积极推选优秀基地成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基地。
2.今后以学院为单位签订协议的实践教育基地,要求协议书一式三份,实习单位一份,学院一份,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一份。
3.附表中的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于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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