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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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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3-09-04    访问量 : 113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3-201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注重项目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

二、立项内容

主要分两大类,一类为创新实践项目,主要面向理工科专业申报,指为培育高级别学生创新项目(如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而进行的培育项目;为选拔进入高级别学科竞赛而进行的培育项目;为各类专利申请而开展的项目,包括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另一类为研究性学习项目,主要面向文科专业申报,针对专业学习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的调查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面向我校校内学有余力并对创新实践、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开展,由学生自主进行申报;倡导团队协作,组队参与,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也鼓励研究生参与;每个项目应有专业教师负责指导。

因毕业实习、论文撰写、就业等影响,2014届学生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立项数量

本次项目立项数为170项左右,各学院立项名额详见附件。各学院立项名额为基础名额和绩效名额相加而得,基础名额以学院人数为基数,并参考文理科性质、应用性专业情况确定,绩效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创新项目工作业绩情况(包括上一年度立项数量、不合格比例、项目成果情况)确定。

五、项目经费

1、理科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1200-1800元,文科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1200元,学生在立项后即可使用资助经费的60%,项目结题验收后全额报销;专利申请费用由学校另行资助。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出差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六、申报程序

1、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有创新性、实践性的项目,明确项目的成果形式,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交学院。

2、学院根据立项名额数(附件3)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附表1、附表2纸质稿请学院打包后于930前交教务处实践科,其中下沙校区的纸质稿请交到行政楼319,联系人:张巧英,电话:28861390;仓前校区的纸质稿请交到恕园3号楼310,联系人:席卓羚,电话:28865721。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hsd_jwcsjk@163.com

3、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拟立项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七、项目实施

1、本次立项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学院教务科负责项目立项的宣传、发动、申报、初评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指导工作,学工、团委等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实施截止时间为20145月底,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本学期末,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要特别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积累,原则上要求论文发表、专利申报等成果形式。

4、结题时,将按照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验收。

本次立项工作是我校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做好教师和学生的发动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指导与管理。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

2、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3、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项目名额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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