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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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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杭州师范大学二〇一三年度教学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综合科     时间 : 2013-09-10    访问量 : 160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经教务处处务会议研究、分管校长同意,现将全校教学经费分配方案正式下发。本次分配的教学经费2136.4万元(不含三本生教学经费),具体分配一览表见附件。

其中分配下拨各学院(部)的教学经费总额778.8845万元,主要包括部分教学业务经费和实践教学经费。经费下拨主要依据各学院本科专业学生数、公共课开设及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等因素,并考虑了部分专业的特殊性。使用用途和开支范围如下:

(一)教学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学院资料印制(含试卷)、教学耗材、教研活动、调研、教学资料邮寄、教师教学用书、办公等日常教学工作。开支范围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印制费、制作费、教学耗材费、邮寄费、通讯费、资料费(含书报费)等。

(二)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实习实践(非师范)补助、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开支范围包括:

1.实习实践(非师范)补助费。包括交通费、实习单位管理费、学生伙食和交通补贴、住宿费、带队教师补助、奖励费、通讯费等。

2.毕业论文(设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装订费、制作费、评审费等。

其中评审费、劳务费和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下拨教学经费的10%,会议费从严控制。实习实践(非师范)补助费的具体开支标准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0]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学院(部)按经费使用用途及开支范围做好预算,于通知下发之日起10日内报教务处备案,以便年底经费审计。下拨各学院(部)的教学经费由分管教学的学院(部)副院长(副主任)审批。各学院(部)应遵守财务纪律和审计要求,规范使用经费,严格用于本科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一:杭州师范大学二○一三年度教学经费一览表

附件二:杭州师范大学各学院二○一三年度教学经费分配表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杭州师范大学二○一三年度教学经费一览表

序号

经费类别

经费额度(万元)

1

教学业务经费

591.2

2

实践教学经费

713.0

3

教学运行经费

22.1

4

质量监控经费

79.6

5

教学建设与改革经费

265.5

6

体委经费

61.0

7

艺委经费

240.0

8

教学管理经费

58.0

9

会议费

56.0

10

专业论证专项经费

50.0

 

   

2136.4


附件二: 杭州师范大学各学院二○一三年度教学经费分配表

单位:(元)

学院名称

下拨金额

经济与管理学院

315141

法学院

280940.75

政治与社会学院

127394.5

教育学院

427662.5

体育与健康学院

367718

人文学院

252426.75

外国语学院

406897.5

理学院

425169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411952.5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462038.5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704014.5

医学院

1696306.5

阿里巴巴商学院

473414

音乐学院

353271

美术学院

720261

经亨颐学院

44237

社会科学基础部

300000

公共艺术教育部

20000

   

7788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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