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确定2013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共59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与修改要求 1、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是推进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项目实施要紧密依托实验课程、各类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项目最终成果:一要落实到将项目内容整合进入实验教学过程,成为设计性、研究性、综合性的实验课程项目,更新原有实验课程中的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和陈旧的实验项目;二要落实到实验课程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的良性互动,延伸与发展实验教学课程内容,项目内容要体现专业性,促进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增长;三要落实到科研对教学的有力促进,项目内容不能简单完成教师的科研课题,必须将科研成果转化成利于教学,便于学生开展实验的教学项目,最终整合进入实验教学过程。 2、项目结题将根据以上要求进行验收,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学院要组织立项教师学习上述要求,领会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实施目的和意义,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工作。完善后的申报书请各学院汇总后于 二、项目验收标准与推优 1、带领学生实施项目内容,完成项目报告,培育校级、省级、国家级等学生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各类专利,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研学术论文等,实现对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训练。 2、形成切实可行的研究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的教学大纲或实验项目方案;更新替换原有实验课程中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和陈旧实验项目的案例;开发和设计研究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教材。 由学院按上述项目验收标准和成果形式,负责过程检查并组织项目的验收。并由学院推荐1-3项优秀项目,参加学校的优秀项目评审,并给与一定的奖励(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由学院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过程检查与监控。学院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组织项目各项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对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开展指导,确保项目能达到对于实验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2、学院要抓好项目经费管理工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出差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3、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要根据计划时间,组织项目各项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附件:2013年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