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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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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本科专业校内评估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3-11-06    访问量 : 126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

2013年本科专业校内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本科专业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杭师大〔2012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本科专业校内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截至20138月,已有一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二、评估依据

专业评估具体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及附件中的《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13831

三、评估工作安排

()学院自评阶段 (115日—1130)

各学院确定每个本科专业评估负责人,对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填报数据表》(见附件1),于1130之前将《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填报数据表》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交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金洁洁,徐春梅,电话:2886115928862871,邮箱:hsdjxk@126.com,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307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323办公室)

()学校审核阶段 (121日—1230)

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专业的《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填报数据表》中的定量指标进行审查、核对,组织相关专家对定性指标进行评审打分。

(三)评估反馈与公示阶段(201411115

根据定量和定性指标分值形成各专业评估结果,反馈各学院核对确认后予以公示。

(四)专业评估结果审定(2月底)

专业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布最终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应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填报数据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2013年本科专业校内评估的通知.doc

〔2012〕156号专业设置建设评估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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