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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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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3-11-08    访问量 : 184

各学院:

根据Ⅱ类学分管理规定,对2012-2013学年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Ⅱ类学分审核范围及方式

1.开放性实验(实训)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2.学科竞赛、学术成果、专业特色实践训练活动。由学院认定学生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等);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实践训练活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申报。

3.科研训练(含学年论文)。学年论文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选题及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各级各类的学生创新科研立项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校级“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学生科研立项等)由项目组织部门根据立项与结题情况进行审核。

4.服务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在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之外的各类服务性学习,由各学院教务科根据实际参与情况进行审核。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学生参与的态度及效果进行审核。

5.职业资格证书。由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二、毕业生Ⅱ类学分审核要求

对毕业生Ⅱ类学分的组合规则为:①至少获取两种不同类别的学分;②从督促学生能力多方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对较易获得高学分值的学分稍作限制,其中团委社会实践学分最高认定为2分,其余学分只作记载。

各学院应做好2014届学生Ⅱ类学分的预审核,对尚未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学生给予预警,并督促学生获取Ⅱ类学分。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审核2012-2013学年期间(时间起止:201291-2013年8月31)各年级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

2.各项目审核后,填写《杭州师范大学Ⅱ类学分统计表》(附件1),并附该项实践活动的计划、总结与学生成绩等材料,由学院负责汇总,于1218(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计表电子稿发至hsd_jwcsjk@163.com,联系电话:28865721

3.各学院申报的Ⅱ类学分由学院审核,并在全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教务处审核。

4.学院应重视Ⅱ类学分管理,平时创造有利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申报时给予有效的指导,并严格按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Ⅱ类学分统计表》

 

 

教务处

                                二O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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