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0级教育实习即将结束,现转发省教育厅“浙教电传【2013】481号”文件(见附件)给你们,希望各学院贯彻落实,以保证教育实习善始善终,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