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切实表彰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24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执行。
二、名额分配
教务处7名,钱江学院3名,学院(部)各1名。
三、评选安排
(一)单位推荐。各学院(部)、部门于
(二)资格审核。教务处对推荐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填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
(三)学校评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对推荐建议人选进行评选。
联系人:柳春,电话:28868277。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