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公共体育课程教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提高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体质,完成“人人学会游泳”的教学目标,我校学生均需于在校期间完成游泳达标测试。其中仓前校区因游泳馆暂未建成,经研究,仓前校区学生可以用12分钟跑来替换游泳项目。具体通知见附件。
教务处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