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进“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项目建设,经与各学院(部)共同商讨,决定对已立项项目进行进一步优化整合,为项目二期经费的下达做好基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攀登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各学院(部)在现有创一流项目中期检查的基础上,对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建设成效很差的项目,应当给予终止。
2.各学院(部)应根据 “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调整总项目和子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建设目标既要拉高标杆、力争实现(原则上不低于调整前的目标),又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且总项目和子项目的建设目标应相互支撑、协调一致。
3.各学院(部)应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对总项目和子项目的建设方案作优化调整,建设方案应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及预期成效、建设内容、建设团队、进度计划、经费预算等。要求建设内容具体、可操作;预期成效有可量化的标志性成果。
4.总项目优化调整申请表和子项目优化调整方案书须由各学院(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认定后并加盖部门公章于
附件
1.“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总项目优化调整申请表
2.“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子项目优化调整方案书
3.“本科教学创一流工程”项目硬件购置一览表
4. 教育部、教育厅“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情况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一流项目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