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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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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质量科     时间 : 2014-03-25    访问量 : 232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45月16(第9-13周,五一放假除外)

二、活动目标

本次“本科教学质量月”,以“开展四个主题活动、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为主要目标,促进全校“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服务教学、保障教学”良好氛围的形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严肃教学纪律,规范课堂教学活动,加强教风建设;2.加强教学研究,展示教改成果,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3.规范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4.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三、主要内容

(一)教风建设主题活动

1. 期中教学检查

项目

内容

落实单位

要求

师德教风情况

检查

对教师调课、缺课及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检查

学院(部)自查

教务处巡查

 

师生座谈会

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反映情况。

学院(部)

请各学院(部)于425日前完成并做好记录;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应于430日前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

分组听课

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院二级督导以及学院(部)领导、系和教研室主任等的听课情况。

学院(部)

教务处

 

教学管理过程材料检查

对课程教学进度表、课程大纲、课程简介、试卷规范等教学管理过程材料进行检查

学院(部)自查

教务处抽查

 

毕业论文质量

抽检

2013届毕业生论文质量进行抽测

学院(部)自查

教务处抽查

 

教授开课情况

检查

对教授为本科生开课及授课学时数进行统计检查。

教务处

学院(部)

请各学院(部)于516日前

将教授开课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

实验课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对各学院实验课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学院(部)自查

教务处抽查

 

学业质量检查

对各门课程过程评价(专题报告、调查报告、小论文、课外训练项目等)进行抽查。

学院(部)自查

教务处抽查

 

青年教师培养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已培养青年教师的上课以及受培养青年教师的培训学时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听课、微格教学、试讲公开课、教学实习情况。

学院(部)自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抽查

 

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可结合学校和学院(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教学纪律提升管理效能的实施方案》,一并合理安排。

2.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

项目

内容

落实单位

要求

教学管理研究专题培训

以讲座形式研讨教学管理研究的方向和重心,进一步提高教管人员教学研究能力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学院教管人员须参加

教学管理制度专题培训

以讲座形式解读有关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有效加强教学管理

教务处

各学院教管人员须参加

(二)课堂教学展示主题活动

项目

内容

落实单位

要求

课堂教学观摩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特邀的双语教学、通识课程教学示范课。

2、上个学期因故未按学校规定开设教学观摩课的2012-2013学年评上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十佳的老师以及近三年参与双语师资国外培训的教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学院(部)

1、请各学院于44

前将开展教学观摩的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听课人员范围等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各学院应要求并组织

参加本学年教学能力培养的青年教师听观摩课。

教学公开课

1.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至少推选一位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开展公开教学;

2.社科部和公共艺术部至少推选两位必修课程主讲教师开展公开教学;

3.学校统一推出的课堂教学观摩除外。

学院(部)

1.请各学院(部)于44前将推选的公开课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听课人员范围等上报教务处质量科;

2.各学院(部)推出的公开课要求在第9-13教学周平均安排。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展示

2013年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课堂教学展示

学院(部)

请各学院(部)于44将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听课人员范围等报教务处质量科。

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组织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推荐省级比赛参赛人员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校工会

学院(部)

 

具体要求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有关通知。

该活动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参加人员等)将在教务处网站和办公网以专题形式向全校公示,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三)教学研讨主题活动

项目

内容

落实单位

要求

教学研讨活动

以学院(部)或系(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以“实践教学改革或mooc理念下的课程建设与改革”为主题或学院自选主题,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研讨活动。

学院(部)

请各学院(部)于44将教学研讨活动的具体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等报教务处质量科。

该主题活动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研讨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将在教务处网站和办公网以专题形式向全校公示,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四)实践教学主题活动

项目

内容

落实单位

要求

实践(含实验)教学观摩和成果展示

以报告会、海报展览、讲座、观摩课等形式,展示本学院已经开展的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如研究性实验教学课程、学生创新项目成果、学生学术成果报告、学科竞赛成果等)

各学院(部)

1、具体形式不限,但要体现专业实践性环节的教改成果,该项不做硬性要求,但各类应用型专业和师范类专业要特别重视。

2、请各学院(部)于44前将方案(包括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等)报教务处实践科。

该主题活动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将在教务处网站和办公网以专题形式向全校公示,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五、组织实施

1.教务处为本次“本科教学质量月”活动的牵头单位。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督导等将随机听取公开课或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实践教学活动等,并以抽查、随机听课等形式了解教学运行情况。

2.各学院(部)是本次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学院(部)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将质量月各项专题活动落到实处;各学院(部)领导班子、系(教研室)或课程组负责人应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情况,有侧重地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本次活动,营造教学氛围,推广教学经验,打造教学文化。

3.各学院(部)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及其它基础材料要求见附件,请各学院(部)于523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下沙行政楼323,仓前恕园3号楼307),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质量科邮箱:hsdzlk@163.com。联系人:童彤,联系电话:28862865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附件2:学院(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统计一览表

附件3:座谈会记录卡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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