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校历安排,毕业班将于
一、认真核对毕业班本学期已落实的各类课程(含专业必修课、专业任选课、专业限选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公共任选课)教学任务,确定实际上课教师。如实际上课教师与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内容不一致,请务必在系统中的“智能排课”下的“换教师、起止周、周次”里将教师工号和姓名同时更换。例如:
1. 有些课程安排任务时是“张三”上课,而实际上课时为“李四”,则系统中要更换成“李四”。
2. 有些课程安排任务时是“张三”上课,而实际“张三”上了一半,“李四”接着上,则系统中的教师姓名“张三”、“李四”都要包括。
3. 有些课程包括理论和实验,如理论和实验分两位老师上,不要漏了实验老师的姓名。
4. 有些课程是一门课由多位老师分段上,要求把所有的上课老师都写上,不要写成“某某等”。
5. 有些课程安排任务时是“张三”、“李四”同时上课,而实际上课时,仅为“张三”,将“李四”删除。
6. 关于临时工号。下任务时用临时工号的教师,评教前务必向人事处要正式工号,并在系统中将教师换成有正式工号的教师姓名。
7. 关于实习、见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任务落实应统一改为“指导组”。
上述情况仅为举例,各学院(部)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原则是:保证教师不漏不多不错,保证教学任务的准确性,保证每一位上课的老师都能得到学生的评价。
二、上报本学院毕业班班级(附表1)。
三、本学期非毕业班学生评教在5月下旬进行,若学院有非毕业班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者见习等原因而无法在5月份参加评教,请提前上报有关班级信息并核对相关教学任务,教务处将另行安排时间让学生提前评教。(附表2)
四、教学任务核对时间:
五、毕业班评教时间:
六、请各学院于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