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促进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崇术重教等优良校风的形成,经学校同意,决定开展校第三届“教学名师”、第十四届“教学十佳”、第七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校教学名师4名,校教学十佳10名,校教坛新秀10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校教学名师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课程教学的具有教授职称的在编教师。已获得教学名师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学生授课,近三年每年承担全日制学生课程的课堂教学时数达64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教学效果突出;积极参加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长期承担本科公共基础课程及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优先。
(二)校教学十佳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课程教学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近三年内已获得过教学十佳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学生授课,近三年每年承担全日制学生课程的课堂教学时数达96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教学工作考核成绩优秀;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以及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负责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一项。长期承担本科公共基础课程及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优先。
(三)校教坛新秀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课程教学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评选条件。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学生授课;近三年连续承担量大面广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任务,且近三年每年承担全日制学生课程的课堂教学时数达12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参评教师应至少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一项。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个人申报和初步推荐工作,并结合教学考核和平时师生反映,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人,组织推荐材料;
(二)各学院(部)推荐校教学名师、校教学十佳、校教坛新秀候选人各1名(教育学院、医学院各2名);
(三)学校将对学院推荐人进行参评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
(二)学校评选。学校将在6月组织评选会议。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填写应充实、真实和规范,请各学院(部)认真核对。如学校审核中发现信息虚假或疑义,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填报内容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段落间距使用1.5倍行距。
(二)学校中层干部和校领导所占比例不超过3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教学评优推荐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