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2014-2015学年我校2015届各专业(不含师范)将陆续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实习教学工作规定》(杭师大[2010]93号)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实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习专业及人数
学院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期 | 周数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97 | 七、八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32 | 七、八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休闲经济与管理方向) | 32 | 七、八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34 | 七、八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专升本) | 75 | 三、四 | 16 |
法学院 | 法学 | 131 | 八 | 16 |
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27 | 八 | 16 |
政治与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 | 32 | 七 | 16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休闲体育 | 49 | 七 | 16 |
人文学院 | 对外汉语 | 31 | 八 | 16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38 | 七 | 1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04 | 八 | 13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74 | 八 | 16 |
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新能源方向) | 30 | 七 | 16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3 | 七 | 16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 40 | 七 | 16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6 | 七 | 16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制药工程 | 37 | 七 | 16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生物技术 | 24 | 七 | 16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环境科学 | 34 | 七 | 16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6 | 七 | 16 |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 | 31 | 七、八 | 26 |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41 | 七、八 | 26 |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3 | 七、八 | 26 |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62 | 七、八 | 26 |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服务) | 30 | 七、八 | 26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170 | 八、九、十 | 48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心电与超声方向) | 31 | 八、九、十 | 48 |
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36 | 八、九、十 | 48 |
医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52 | 七 | 18 |
医学院 | 市场营销(医药市场营销方向) | 52 | 八 | 16 |
医学院 | 药学 | 29 | 七 | 15 |
医学院 | 预防医学(大四) | 29 | 七+三短 | 22+15 |
医学院 | 预防医学(大五) | 34 | 十 | 22+15 |
医学院 | 护理学 | 149 | 三短、七、八 | 40 |
阿里巴巴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82 | 三短、七、八 | 2+16+10 |
阿里巴巴商学院 |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向) | 70 | 三短、七、八 | 2+16+10 |
阿里巴巴商学院 | 国际商务 | 82 | 三短、七、八 | 2+16+10 |
阿里巴巴商学院 | 电子商务(专升本) | 31 | 四 | 10 |
美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101 | 八 | 6 |
二、实习工作具体要求
1、学院应加强实习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实习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实习安全,确保实习的教学环节顺利完成。
2、遵循“确保质量、就近集中、统一安排”的原则,合理安排实习时段和实习任务,组织学生落实好实习单位。严格审核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将实习单位接纳的有关证明(学生申请、实习单位同意接受的意见等)于实习开始前3周送交相关学院备案。
3、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及校级重点实践教育基地的学院,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基地的作用,须将部分学生集中安排在基地进行实习。
4、学院各专业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规划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
5、选派责任心强、指导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指导)任务,按15-10:1配备带队(指导)教师。学院须安排好带队(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使他们能全力以赴地开展带队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带队指导质量。
6、加强与实习单位(基地)的沟通与联系,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出勤、能力、成效以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师傅)的评价。
7、专业实习要重视对实习工作的常规检查,加大对专业实习过程的监控力度。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应走访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并与实习单位开展联络,探讨合作。
8、实习成绩要从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成绩,遵循客观、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按五级制记录,其中“优秀”比率最高不得超过40%。
9、各专业应组织实习工作总结交流,形成书面总结,内容应包括专业实习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和建议等。
三、实习材料收缴及存档
1、各学院应按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余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实习表格除需学院自行制订的表格外均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处下载。
(1)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开始2周前上交;
(2)专业实习安排一览表,实习开始2周前上交;
(3)专业实习成绩表(含班级成绩一览表),实习结束2周后上交;
(4)专业实习总结,实习结束2周后上交;
(5)优秀带队(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推荐材料(含实习记录本),实习结束2周后上交。
2、因医学专业实习的特殊性,具体实习计划流程及有关管理工作可根据医学院有关制度开展实习工作,上述材料中除实习成绩、优秀带队(指导)推荐材料外,其余几项材料均需上交。
各学院要以校级重点实践教育基地和省级实践教育基地培育项目建设为龙头,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实习合作的基础上与实习基地探讨有利于双方发展的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创新实习工作管理模式,加强与实习基地(单位)、地方政府劳动人事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基地的共管机制。要制定符合专业实习要求和实习基地(单位)规定的学生实习具体要求,力争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取得实效。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