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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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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赴浙江大学交流访学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务科     时间 : 2014-06-24    访问量 : 1197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校际优质资源共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我校将选拔20名优秀本科生于下学年赴浙江大学交流访学,现将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142015学年。

二、学校、专业、年级及名额

学 校

专 业

年 级

校 区

名额

浙江大学

法学

2012

之江

2

应用心理学

2012

西溪

4

汉语言文学

2012

西溪

6

历史学

2012

西溪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12

紫金港

2

化学

2012

紫金港

2

生物科学

2012

紫金港

2

三、选派标准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在“第二校园”的学习任务。

四、申请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学业成绩单(学院加盖公章)

五、选派程序

1.学生于626前提交申请,并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交学院教务科,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

    2.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择优确定名单后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学生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627前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于628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于71将学生名单报浙江大学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1.名单公示后,不得随意放弃。

     2.学生交流访学前须办理退宿手续,否则访学期间仍需缴纳我校住宿费。访学期间住宿费根据浙大标准缴纳给浙江大学

3.交流学生访学期间学费按浙大标准缴纳给浙江大学。

4.其他未尽事宜,按《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秀娟,联系电话:28862270

 
  

附件1: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

附件2: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学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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