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4-07-09 访问量 : 154
各学院(部)、项目组负责人:
为配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确保课堂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质量,决定对我校2013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与标准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
(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
二、检查办法与程序
1.各项目组提交阶段性检查材料。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在认真总结本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检查报告》,收集整理有关材料,研究落实课堂教学改革方案设计与实施情况。
2.各学院组织力量对本学院承担的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9月20日之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检查报告》一式二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307,下沙校区行政楼32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sdjxk@126.com。联系人:徐春梅;联系电话:28862871。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