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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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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仓前固定自修教室的温馨提示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信息科     时间 : 2014-09-04    访问量 : 357

为满足同学们自修需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开放恕园4号楼101103教室作为固定自修室,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固定自修教室的管理规定,以提高教室的利用率,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关于固定自修教室的管理规定(试行)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做好学生自习、考研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学校决定设立固定自修教室。为了加强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自习场所,特作如下规定:

一、固定自修教室开放时间为:7:00-22:00

二、教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禁止聊天、朗读、播放音响设备,进入自修教室时请将手机调成无声状态,不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三、保持教室的环境卫生,不乱扔废弃物,自觉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将食物带入教室,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严禁在教室内就餐、留宿。

四、自觉爱护教室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搬动桌椅或搬入其他家俱,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教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声听等),以免丢失。

六、教室里一人一座,不应多占座或用书籍等物品占座。每天自习结束,需带回个人物品。因未带走而产生丢失,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七、节约用电,严禁在教室内违章用电,严禁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违者将按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自修教室为公共教学资源,学校会根据教室资源使用情况于学期初进行调配并及时公布。

九、教室由后勤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即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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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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