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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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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层次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质量科     时间 : 2014-10-27    访问量 : 174
各学院(部):
2014年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和突破,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第一线,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2〕179号)的规定,决定对获批的高层次教学项目进行奖励(见附件3)。
    奖金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质量科经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的纸质稿,于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科(仓前恕园3-302,下沙行政楼323办公室),电子稿发至质量科邮箱hsdzlk@163.com。联系人:柳春、金洁洁,联系电话:28868277、28861159。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励分配方案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多人合作完成成果分配方案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励名单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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