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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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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专业实习除外)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实践科     时间 : 2015-03-11    访问量 : 114

各学院:

实践教学(专业见习、课内实习、教学考察等)是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现决定开展本学期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的报送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任务要求,组织承担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填报《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计划书》(附件2),汇总后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与计划书请于2015320(周五)前将纸质稿(需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总结本》(附件3)。总结本于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1周之内将纸质稿(需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hsd_jwcsjk@163.com,联系电话:28865721

3、实践教学活动安排在短学期的请一并上报,并在表格中注明。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核实上报的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计划开展检查。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计划书

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总结本

杭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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