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副修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5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根据副修课程修读完成情况,可申请副修系列课程或副修专业证书。符合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且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副修学位修读要求,可申请副修学位证书。
二、审核标准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修读副修系列课程、副修专业、副修学位管理办法》(杭师大〔2010〕109号)规定,具体结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各副修类型课程额定学分和修读要求审核。
三、审核流程
(一)副修专业(副修系列课程)
1.学生根据副修课程修读完成情况,
2.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的,
3.副修学院审批后,
(二)副修学位
1.学生完成副修学位规定的修读要求,
2.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3.副修学院审批后,
联系人:顾秀娟,联系电话:28862270。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