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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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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5-05-05    访问量 : 1009
各学院:
2013年学校组织全面修订了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2015级培养方案按照2014级培养方案执行。为适应2015年学校增设新专业、教师教育类课程调整等工作的需要,做好2015级本科培养方案汇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5级新增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要求
1.2015级新招生的书法学专业、2015级新招生的专升本专业、原停招2015年恢复招生的专业,请相关学院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并参照2013级培养方案格式和程序要求制定2015级培养方案。
2.有关学院应根据学校原则性意见,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开展调研,根据人才社会需求,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拟定培养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询教师、在校学生和毕业生以及相关就业领域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培养方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调研论证报告于5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   调整国防教育和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课程结构的归属及开课学期
国防教育和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统一归到“通识教育类”中,课程性质为公共必修课。其中国防教育建议修读学期仓前校区文科各专业为二秋;下沙校区、古荡湾校区各专业及仓前校区国服院各专业为二春,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建议修读学期为二春。
三、   教育教育类课程调整
根据学校实施卓越教师计划、做精做强做高做特教师教育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在继承2013级师范类本科专业教师教育课程修订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本次修订更强调注重立德树人、强化实践、加强技能、对接国考、改革教学以及加大学生课程选择权等。具体修订要求见附件1。
四、   副修专业课程学分要求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修读副修系列课程、副修专业、副修学位管理办法》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副修类型课程额定学分,由学校发给相应证书,各专业需在培养方案中明确具体学分要求。
五、   各学院专业课程的调整要求
个别专业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专业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社会需求的变化,如确需进行微调的,请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管理规定》的程序要求,于5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调整报告及2015培养方案变更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2015版培养方案及变更情况一览表交教务处教研科,仓前恕园3号楼307,电子稿发邮箱:hsdjxk@126.com.联系人:赵娜,电话28865125.
  
  
                                   教务处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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